淄博銘洋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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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下發的國家《太陽能發展“十三五”規劃》中,就分布式而言,規劃建設國家級分布式光伏發電示范園區50個、省級示范區200個;建設光伏發電新村100個;光伏發電扶貧規模達到500萬千瓦;光電建筑一體化、移動光伏發電等200萬千瓦。為此,光伏發電們依據國網公司中國電力科學研究院新能源研究中心馮凱輝此前的發言,就近年來有關分布式的國家層面及國網公司的政策做了梳理,供大家參考。具體如下:
2017光伏發電電價政策最終落地,而此次電價調整并沒有調減分布式光伏發電發電度電0.42元/度的補貼標準。2017年無疑極大的利好于“余電上網”分布式光伏發電的投資。
我國對分布式淄博光伏發電的定義
分布式淄博光伏發電發電是指位于用戶附近,所發電能就地利用,以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電網,且單個并網點總裝機容量不超過6兆瓦的光伏發電發電項目。(【2012】1560號 國家電網公司關于印發分布式光伏發電發電并網方面相關意見和規定的通知)
分布式電源是指用戶所在場地或附近建設安裝、運行方式以用戶側自發自用為主、多余電量上網,且在配電網系統平衡調節為特征的發電設施或有電力輸出的能量綜合梯級利用多聯供設施。(【2013】1781 國家電網公司關于印發分布式電源并網相關意見和規范(修訂版)的通知)
《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發電有關政策的通知》(下稱“進一步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發電政策”)中明確,在地面或利用農業大棚等無電力消費設施建設、以35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接入電網(東北地區66千伏及以下)、單個項目容量不超過2萬千瓦(20MW)且所發電量主要在并網點變電臺區消納的光伏發電電站項目,納入分布式光伏發電發電規模指標管理,執行當地光伏發電電站標桿上網電價。
在《國家電網營銷[2014]174號國家電網公司關于印發分布式電源并網服務管理規則的通知》中,對分布式電源定義為:
第一類:10千伏以下電壓等級接入,且單個并網點總裝機容量不超過6兆瓦的分布式電源;
第二類:35千伏電壓等級接入,年自發自用大于50%的分布式電源;或10千伏電壓等級接入且單個并網點總裝機容量超過6兆瓦,年自發自用電量大于50%的分布式電源;
第三類:接入點為公共連接點,發電量全部上網的發電項目,小水電,除第一、二類以外的分布式電源。本著簡便高效原則做好并網服務,執行國家電網公司常規電源相關管理規定。
所以,綜合看來,分布式與地面電站的界定有兩個明確的標準,第一個是并網電壓;第二個是并網容量。即單個項目容量,10KV并網不超過6MW;35KV(東北66KV)并網不超過20MW。